【47人初選案】戴耀廷決定毋須簽協議 趙家賢形容本土派「超級大意見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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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04/04 14:58

最後更新: 2023/04/04 19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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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趙家賢(右)今續作供。資料圖片

民主派初選案今(4日)續審,控方證人趙家賢供稱,本土派與泛民一同參與初選,兩派的互信極之不足。趙又稱戴耀廷似乎未就毋須簽署協議文件一事諮詢所有人,因此本土派「超級大意見」。

控方證人趙家賢踏入第5天作供,趙昨(3日)曾供稱,戴耀廷原要求初選參與者簽署協議文件,後來趙及區諾軒說服戴毋須參與者簽署可保障,戴最終改變主意,並在2020年6月9日的記者會上宣布毋須參與者簽署協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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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今引述記者會內容提問,指當時有記者問及戴,參選人需否就反對預算案許下承諾,戴稱協調過程中大家已有共識,「知道點解我哋會希望爭取 35+」,但在《國安法》下不會愚蠢到去製造借口讓當權者 DQ (取消資格)35+ 計劃的參加者,需要建立互信。

控方問及趙,戴說「知道點解我哋會希望爭取35+」的原因,趙指「因為我哋知道無必要講出嚟,《國安法》下唔想製造藉口俾政權褫奪參與計劃嘅人嘅資格」。

法官問及若參與者真誠相信參與初選者有遵從《基本法》,為何會有被取消資格的風險?趙遲疑數秒稱,當時《國安法》條文尚未公布,選舉氣氛亦與以往不同,選舉主任會視乎候選人各方面的情況,故趙與區遊說戴避免用「白紙黑字」文件而被選舉主任「問多咗」,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。法官問及趙,是否想避免留下文件被追溯而對「35+」不利?趙承認是。

控方另就新界西的協議與鄒家成Facebook發布的「墨落無悔」聲明書提問,趙同意兩者內容相同,包括參與者須認同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,會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立法會的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。

控方又提到,戴在6月11日透過WhatsApp廣播功能通知新界東、新界西、九龍東及超級區議會,提及「我先向大家致歉,不用簽署協議是我個人的決定」、「我事前應先諮詢大家的意見,未有這樣做,實是不符程序的,為此我必須向大家再次表示歉意。是否簽署聯合的聲明,確立之前的承諾,是大家自行的決定。無論是怎樣,我都會尊重」。

控方指,戴在訊息指決定由他個人作出,趙則指偕區遊說戴後,戴才改變主意。趙供稱,戴經思量後才於記者會上作出決定。法官指戴就著決定獨力承擔責任,那戴是否整個計劃的領袖?趙供稱「無錯」。

趙又指,據戴在訊息的說法,戴似乎沒有就是否公開協議諮詢所有與會者,形容本土抗爭派對此「超級大意見」。趙稱,對於民主派光譜一同參與初選,本土抗爭派與其他民主派的互信度極之不足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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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